第135章 灭门之祸(三)
案发现场, 许艳梅正在检查尸体,初步断定,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12点至1点之间。
男主人的前胸被利刃刺了六刀, 女主人则是四刀,至于两个孩子, 他们的头部都遭受过不同程度上的击打, 应该是先被凶手打晕了,之后, 又在心脏处各补了一刀。
根据血迹分布的情况来看, 男主人应该是死在客厅的沙发边上, 而女主人则是死在距离主卧不远处的卫生间门口, 两个孩子则是死在了沙发上。
按照许艳梅的初步分析, 凶手应该是半夜偷偷潜进来的, 他以为一家人都在熟睡,不想男主人却没有睡, 或者是刚刚起夜, 男主人听见了门口的声音,以为进贼了,跑出来查看,却被凶手在客厅给袭击了。
凶手慌乱之下, 担心刺不死男主人, 便连刺数刀, 因此便形成了男主人身上的六处刀伤。
凶手行凶时发出的声音,惊醒了女主人, 女主人从主卧中跑出来查看, 直接便被凶手刺死在了距离主卧不远处的卫生间门口。
接下来才是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此时应该也已经被惊醒了,他们跑了出来, 凶手担心孩子的哭声会暴露自己,便将两个孩子给打晕了。
然后他将尸体都搬到了沙发上,让他们排排坐好,这时他才在两个孩子的心口处各补了一刀,因为,显然孩子已经看见了他的样子,他不得不把两个孩子也残忍地杀了灭口。
至于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都搬到沙发上,许艳梅也解释不清楚,比较牵强的解释,可能是凶手想毁掉地面上他自己的足迹,因为很显然,地面上的血脚印都有被拖布刻意涂抹掉的痕迹。
然而许艳梅对自己的这个解释,刚说完便表现出了极度地不认可,因为,很明显,即便凶手不把尸体都搬到沙发上,他一样可以毁掉地面上他自己的足迹啊,因为尸体倒地的位置他理论上应该不会踩到才对,也就不会留下他的足迹,他也就没有必要多此一举,把尸体都搬到沙发上了。
这一点,秦简也暂时没有想明白。
既然暂时想不明白,那就先不要想了,专注一下其他吧!
秦简的这个念头刚在脑子里飘过,许艳梅便已经专注于其他了。
她注意到,女主人的手指上有常年戴戒指留下的痕迹,然而如今戒指却不见了。
还有,女主人的左手手背上有一些擦伤,联想到戒指被凶手取走了,很可能女主人当时还带了手镯,也被凶手粗暴地取走了。
甚至凶手取走的东西还可能更多,只不过,没有留下痕迹罢了。
然而,仅仅是戒指和手镯,便足以让众人怀疑凶手入室行凶的目的了。
为了财而杀人。
众人又检查了其他地方,整个家都翻遍了,竟然只在主卧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张一毛钱的纸币,一个家,显然不可能只放一毛钱的现金在家里。
那么,这个抽屉很可能就是这个家平时放钱的抽屉,凶手应该是把里面的钱都拿走了,仓促之下,掉了一张一毛钱。
其次,便是女主人的首饰盒,也几乎都被掏空了,整个家值钱的东西应该都被凶手带走了。
这就是红果果地入室抢劫杀人啊!
并且,凶手还具备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因为他作案全程都带了手套,并且还知道要清理自己的足迹。
足迹不需要清理得多干净,只要随便用拖布抹一抹,消除清晰的痕迹便可,所以,凶手是倒退着把自己走过的地方都抹了一遍,然后直接把拖布便仍在了门口处,关门,扬长而去。
因此,此时地面上看起来到处都是拖布涂抹过的血迹,跟鬼画魂似的,好不渗人。
有两处明显成滩的血迹,并没有被涂抹过,那便是男女主人最先死亡的地方,由于血迹成滩,根本留不下什么足迹,所以,凶手只是用拖布从血迹的边缘掠过,并没有刻意去大肆涂抹。
许艳梅最开始正是凭借着这两滩血迹,判断的男女主人最先死亡的地方。
......
从现场回来之后,罗昊先见了报案人,正是被害一家男主人的亲弟弟,余文泽。
通过余文泽了解到,被害一家的男主人名叫余文康,38岁,是浦江市不大不小的一个包工头。
女主人名叫刘霞,36岁,是一名幼师。
他们的儿子11岁,女儿6岁。
夫妻恩爱,儿女双全,生活幸福。
余文泽说着说着便悲从中来,忍不住流下泪来,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摘下眼镜,用袖子抹了一下眼泪,然后重新戴上眼镜,对罗昊不好意思地道:“对不起,同志,您继续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