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后汉官制(第8/9页)

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有工多者置工

官,主工税物。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在所诸县均差吏更给

之。置吏随事,不具县员。

使匈奴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护南单于。置从事二人,有

事随事增之,掾随事为员。护羌、乌桓校尉所置亦然。

护乌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乌桓胡。

护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

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相如太守。其长史,如郡丞。

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

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

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

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

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

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至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

相治民,太傅但曰傅。

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郎中令一人,仆

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卫,官如光禄勋。自省少府,

职皆并焉。仆主车及驭,如太仆。本曰太仆,比二千石,武帝改,但曰仆,又皆

减其秩。治书,比六百石。本注曰:治书本尚书更名。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

: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谒者,

比四百石。本注曰:掌冠长冠。本员十六人,后减。礼乐长。本注曰:主乐人。

卫士长。本注曰:主卫士。医工长。本注曰:主医药。永巷长。本注曰:宦者,

主宫中婢使。祠祀长。本注曰:主祠祀。皆比四百石。郎中,二百石。本注曰:

无员。

卫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

后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常为卫公,安为宋公,以为汉宾,在三公上。

列侯,所食县为侯国。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金印紫绶,以

赏有功。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后避武帝讳,为列侯。

武帝元朔二年,令诸王得推恩分众子土,国家为封,亦为列侯。旧列侯奉朝请在

长安者,位次三公。中兴以来,唯以功德赐位特进者,次军骑将军;赐位朝侯,

次五校尉;赐位侍祠侯,次大夫。其余以BD 4A附及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都者,

亦随时见会,位在博士、议郎下。

诸王封者受茅土,归以立社稷,礼也。列土、特进、朝侯贺正月执璧云

每国置相一人,其秩各如本县。本注曰:主治民,如令、长,不臣也。

但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主侍侯,使

理家事。列侯旧有行人、洗马、门大夫,凡五官。中兴以来,食邑千户已上置家

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大夫。

关内侯,承秦赐爵十九等,为关内侯,无土,寄食在所县,民租多少,

各有户数为限。

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

百官受奉例: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奉,月百八

十斛。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奉,月百斛。千石奉,月八十斛。六百

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比四百石奉

,月四十斛。三百石奉,月四十斛。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二百石奉,月三

十斛。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一百石奉,月十六斛。斗食奉,月十一斛。佐

史奉,月八斛。凡诸受奉,皆半钱半谷。

赞曰:帝道渊默,冢帅修德。寡以御众,分职乃克。不置不监,无骄无忒。程

是师徒,宁民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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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简介汉、三国时期

太史令 职掌文史、星历的官员

大农丞 管领盐铁事务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