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后汉官制(第8/9页)
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有工多者置工
官,主工税物。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在所诸县均差吏更给
之。置吏随事,不具县员。
使匈奴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护南单于。置从事二人,有
事随事增之,掾随事为员。护羌、乌桓校尉所置亦然。
护乌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乌桓胡。
护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
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相如太守。其长史,如郡丞。
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
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
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
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
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
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至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
相治民,太傅但曰傅。
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郎中令一人,仆
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卫,官如光禄勋。自省少府,
职皆并焉。仆主车及驭,如太仆。本曰太仆,比二千石,武帝改,但曰仆,又皆
减其秩。治书,比六百石。本注曰:治书本尚书更名。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
: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谒者,
比四百石。本注曰:掌冠长冠。本员十六人,后减。礼乐长。本注曰:主乐人。
卫士长。本注曰:主卫士。医工长。本注曰:主医药。永巷长。本注曰:宦者,
主宫中婢使。祠祀长。本注曰:主祠祀。皆比四百石。郎中,二百石。本注曰:
无员。
卫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
后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常为卫公,安为宋公,以为汉宾,在三公上。
列侯,所食县为侯国。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金印紫绶,以
赏有功。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后避武帝讳,为列侯。
武帝元朔二年,令诸王得推恩分众子土,国家为封,亦为列侯。旧列侯奉朝请在
长安者,位次三公。中兴以来,唯以功德赐位特进者,次军骑将军;赐位朝侯,
次五校尉;赐位侍祠侯,次大夫。其余以BD 4A附及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都者,
亦随时见会,位在博士、议郎下。
诸王封者受茅土,归以立社稷,礼也。列土、特进、朝侯贺正月执璧云
。
每国置相一人,其秩各如本县。本注曰:主治民,如令、长,不臣也。
但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主侍侯,使
理家事。列侯旧有行人、洗马、门大夫,凡五官。中兴以来,食邑千户已上置家
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大夫。
关内侯,承秦赐爵十九等,为关内侯,无土,寄食在所县,民租多少,
各有户数为限。
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
百官受奉例: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奉,月百八
十斛。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奉,月百斛。千石奉,月八十斛。六百
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比四百石奉
,月四十斛。三百石奉,月四十斛。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二百石奉,月三
十斛。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一百石奉,月十六斛。斗食奉,月十一斛。佐
史奉,月八斛。凡诸受奉,皆半钱半谷。
赞曰:帝道渊默,冢帅修德。寡以御众,分职乃克。不置不监,无骄无忒。程
是师徒,宁民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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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简介汉、三国时期
太史令 职掌文史、星历的官员
大农丞 管领盐铁事务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