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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7章 地租(第2/2页)

这时,队伍里又有人问道:“东家,那我们每年出几次劳役?每次多长时间啊?”

这个时代的佃户租种地主家的土地,不但要缴纳粮食作为地租,还要服徭役。就是在农闲时节,农民直接为朝廷提供无偿劳务。这是农民必须要尽的义务。

明代规定男子十六岁为成丁,一直到六十岁,都有服徭役的义务,年龄跨度是四十四年。甚至有些地区的士绅地主,还要求治下的佃农每年也要为他们服杂役。

旁边的中队长王虎听了,对他们解释道:“我们中华国不用大伙出徭役,但是每年会组织大家进行一些建设。比如这次修缮房屋,还有为了明年顺利的进行春耕生产,过几天我们会组织大家对周围的土地进行秋翻。这几年的年景不好,连年大旱使得附近的土地需要引水灌溉。所以明年农闲的时候,我们组织大家挖水渠、挖深井,修一修附近的道路。这是为了让大伙谋福利的事情,所以这可不算是让大家出徭役。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国家需要大家的帮助,也会临时对你们进行动员出劳役,但是在大家劳役期间,都会为大家提供一日三餐,或是减免贷款和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