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食鼠者的下场(第6/11页)

凌凡伸手将老古的手给拍开,没好气地说道:“有什么好高兴的,案子是大家一起破的,如果只是我一个人的话,我早就没命了。”

“既然如此,那你垂头丧气什么啊,有什么烦心事吗?”陈玉珍也是问道。

凌凡点点头,道:“我是在想啊,这个刘海涛到底是做的对还是错,我在想或许当年他遇难后直接饿死或许会比较好呢,至少也不会出现像今天这么令人痛惜的事情呢。”

“或许你说的对,但是未来的一切有谁能够预料到呢,而且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只有两个选择,要先死去,要么活着,除此之外,他无路可走,如果当时的身上处境是我的话,我想,我也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的。”陈玉珍望着凌凡说道。

“或许是吧……”凌凡抬头看向窗外,看着那明朗的天空,未来就是未来,正因为没有谁能够准备地预测,所以它才充满了神秘和向往。

后来,凌凡突然收到一张邀请卡,是一张玉石店的邀请卡,好像是新店开业大吉,店名叫“海薇玉石店。”

经过一番打听之后,凌凡才知道,原来周薇辞去了医学院的教师职位,专心经营着刘海涛所留下来的玉石店。为了庆祝新店开业,凌凡和天瑜还有陈玉珍一起参加了,并且得到了周薇所赠予的一块小小的漂亮的绿色玉石。

当然,事情也远没有就这样结束,因为自从那件事之后,青山市医院院便多了一例食鼠人的传说,据说每天晚上,都会有一个黑影在教学楼的药理实验室里来回地走动,甚至有时会听到实验室里发出可怕的吱吱的惨叫声,甚至有人曾经亲眼看到那个黑影,竟然是一个鼠头人身,全身腐烂的怪物!

番茄灵异小贴士 食鼠和鼠怨(上)

【食鼠】闲话少说,转到正题之上,当食鼠人的故意开始之后,相信有不少书友会感觉到呕心吧,相信很多会会对吃老鼠这种感觉到不可思议吧,番茄之前也是这样想的,心想那些肯定都是怪人。番茄的家乡就流传着“吃老鼠肉,长老鼠豆;吃老鼠粮,长老鼠疮”这样的一句歌谣,从什么时候流传来的不知道,但是老祖宗传来的话,毕竟还是有他们的道理的,番茄对此也是深信不已。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一向所坚持的原则,却是跟几个书友交谈之后发生了颠覆,因为番茄发现他们对这种吃老鼠的事,并不在意,其中一个叫‘飞天羽毛’的书友甚至和番茄开玩笑说,她就喜欢吃老鼠,真不知道这么美味的食物你们怎么会不喜欢吃,提出这个说法的人肯定想吃独食!!

好吧,番茄承认,当听到这位女书友的这番话,番茄彻底地凌乱了,一打听才知道,她是广东的(后来因为好奇,我就跟她多聊了几句,毕竟这种事没怎么听说过,我只知道广东人喜欢吃猫,没想到他们连鼠都吃,难道真的是想来一顿‘汤姆和杰瑞’大餐……),她说其实老鼠很好吃的,味道跟和兔子差不多,如果是那种山上的老鼠的话,那味道就更好了。

后来番茄还打听到,原来习惯吃老鼠的并不是只有广东,还有广西,下面的那个书友便是广西南宁的。他说小时候,在他的家乡,大街上就有卖老鼠的,菜市场常有一笼一笼的野鼠在卖,多是甘蔗鼠(常年生活在甘蔗地的老鼠),山鼠和田鼠。那个时候是两块多钱一只。甘蔗鼠的毛色多是黄褐色的或者灰色的,特征是身材比较圆,尾巴比较短,这种老鼠肉比较肥,多用于烧烤,老鼠烧烤不到半斤是上不了台面的,肥肉多的老鼠烤出来才好吃。

无论是广东还是广西,他们最爱吃的那种老鼠便是山鼠,顾名思义,就是山里的老鼠。这种老鼠比较贵,特征是全毛黑亮,毛很有光泽,尾巴很长,一只一斤多的山鼠,尾巴能长到一米多(据说老鼠的牙齿和尾巴都是每天都在长的,不过这长到一米多长的尾巴,确实听的有些那个了),这种老鼠比较难抓,不过也比较好吃,因为在山里长大,所以肉比较硬,耐嚼,所以这种老鼠做红烧等切碎了来煮的比较多。

其次是田鼠,就是在农田附近长大的老鼠。这种老鼠靠近农家,跟家鼠没有什么分别,这种老鼠嘴巴比较短,尾巴短而小,毛无光泽,是比较常见的老鼠,也是村民吃的比较多的。广西农村,吃的最多就是甘蔗鼠和田鼠,并且他们的家乡有着‘一鼠顶三鸡’的神奇说法,也就是说宁可吃老鼠肉也不吃鸡肉,如有机会去广西的农村玩,如果那里比较流行吃老鼠的话,晚上去红薯地或者甘蔗地打老鼠也是个不错的娱乐活动。

他的舅舅以前就有四十多个老鼠夹,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就骑摩托出去田地里布鼠夹子,听起来跟大兴安岭的猎人差不多,不过在意义上差太多了,到了天快亮的时候又出去收夹子。收夹子是不能迟的,天亮了,老鼠就会咬断自己的脚逃走(这玩意也够烈的,跟麻雀一个样),只能在天还是全黑的时候去收。有时候去迟了,常会见到夹子上只有老鼠的大腿。他在上初中的时候,也有过一段时间家里有六七个夹子,去晚自习之前放夹子,第二天起床再去收,也常收到老鼠的大腿,当时别提多郁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