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4/4页)
一枚典雅的定制帽针,镶嵌着车矢菊蓝色宝石,是她眼睛的颜色。
帽针静静地躺在礼物盒中,也没有被调包、被消失等叫人猝不及防的事故出现。
平静的圣诞夜令人有一种错觉,似乎两人是来纽约悠闲度假的,不是来解决身上的不定时炸弹。
12月25日,太阳不能更正常地升起。
莫伦却无法继续悠闲居家,她要亲自登门,对两个人说一声圣诞快乐。
不是去年在纽约社交晚宴上匆匆认识的那些人,而是拜访爱德华范恩律师与雪莉查德女士。
前者是处遗产继承案的律师。
一年前,莫伦初来乍到,她很感谢范恩律师的援手。
后者是合作愉快的投资合伙人。
两个月前,莫伦与麦考夫身在伦敦,与位于纽约的雪莉合伙,在华尔街股市崩盘前大捞了一笔。
上午探望范恩律师,下午与雪莉聊天。
黄昏时分,莫伦返回柏树街1号。
麦考夫尚未回家,直到晚餐前半小时才看到他的身影。
“我这边今天没有更多捕梦社消息。”
麦考夫问:“您呢?情况如何?”
莫伦摇头:“范恩与雪莉知道得很少。如果不是伦敦先爆出了游乐园杀手新闻,那两位身在纽约,也不知道柏树街66号是捕梦社据点。”
麦考夫又翻起信盒。
今天有三封给他的信件,却都是公务信函,与捕梦社情报无关。
莫伦前往纽约的行程知道的人不多,可她今天也收到了一封信。
“莉莉福纳克送来了拜帖,希望过两天登门向我致谢。”
麦考夫作为合租人,有必要与他一声。
莫伦随手把帖子递了过去:“您看。”
麦考夫接过,却留意到帖子上的另一个姓名「莱蒙兰格」。
“看来兰格家对表亲的接纳度很高。以示重视,莱蒙先生准备陪同登门。”
麦考夫似乎就事论事,非常客观地提起莱蒙的信息。
“听说莱蒙兰格是纽约当代的「阿多尼斯」,他的魅力与他主导设计的「兰格剧院」一样出众,也不知是真是假?”
莫伦:“明天我们就要去「兰格剧院」观看演出,可以先验证这个剧院的演出效果如何。等莱蒙上门,您就能验证另一半的传言。”
麦考夫微笑,他一点也不意外莫伦同意让兰格表兄妹登门。
一位经常在纽约活动的富商之子,说不定接触过捕梦社。
莫伦:“事实上,我去年在某场宴会上见过莱蒙一面。”
“哦。”
麦考夫随意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有什么好在意的,他很清楚莫伦从来不会以貌取人。
半分钟后,麦考夫仿佛不经意地问:“所以说,您对他的感官如何?”
莫伦:“如果您问的是莱蒙是不是名副其实的纽约第一美男子?我认为审美受到个人主观情感的影响。在我的眼里,他不是最有魅力的那个人。”
麦考夫仿佛漫不经心地接话:“在您看来,谁最有魅力呢?”
莫伦笑了。
她前倾身体,靠近回答:“答案显而易见。不是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
起居室,有且仅有两个人。
答案呼之欲出。
麦考夫心头一颤,望着莫伦的双眼。此刻,莫伦眼里只有他的身影。
下一刻,莫伦却朝后一靠。
她随意地靠在了椅背上,无不自信地说:
“在我看来,当然是我自己最有魅力了。福尔摩斯先生,您认为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