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穿越中世纪160(第2/4页)

“我本来就不生气,只是有点儿不爽而已——您捉弄了我,我就要捉弄回来。”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说起来还能算作是夫妻情趣吧?这都生气,那也太奇怪了。

路易莎说罢后退了一步,看着纪尧姆脸上的红痕,心里暗暗赞叹还挺好看的……纪尧姆的长相像他的母亲,其实是贵气秀美那一挂的。虽然此时主流并不追捧这类男子,但还是会承认这种好看。纪尧姆基本没被当作过美男子,更多是因为气质上的严肃和长相风格不合,以至于显得不合时宜、呆板僵硬了。

然而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来,这可太好了!这完全就是贵气禁欲系那一挂的,非常心动的好么……不管怎么说,结婚的对象是这个长相,那还是能让她抵消一些不安的——虽然早就接受了要和一位王子结婚,但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在现代结婚都不见得坦然,更别说是在中世纪了。

而且除脸之外,纪尧姆还是肩宽腿长的九头身,居然还没有这个时代征战沙场的贵族常见的肥胖(古代武将,无论东西方,都多见胖子。因为体重很多时候就是战斗力,不然格斗分什么量级?而且脂肪在很多时候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提高生存率)——路易莎猜测他是天生的体脂率低!

古代胖将军们的肌肉其实也是很多的,只不过脂肪更多。他们锻炼得也多,但没有增肌的意识,也是没有那个必要,看纪尧姆的饮食习惯,也没有特意为增肌努力……所以就只能是天生体脂率低了。

真让人羡慕,也是真棒……嗯,作为结婚对象,路易莎觉得自己是有这个发言权的。

纪尧姆接过一旁侍女递过来的湿布巾,对着镜子擦拭起来。路易莎发自内心地感叹:“您很适合这样的红色呢……是因为皮肤白皙吗?”

纪尧姆心想:巧了,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大概是出于这样得‘默契’吧,最后两人都披了一件松鼠皮衬里得猩红色毛呢斗篷——当之后纪尧姆骑黑马、路易莎骑白马,披着猩红色斗篷,一起进入洛特马斯城时,迎接的市民都觉得两人格外有贵族气度。

一个是两人都长得‘贵’,另一个,就是两人都穿的鲜艳,而穿着鲜艳也算是此时的贵族特权了。虽说洛特马斯的传统,即使是一些很有钱的人,一般也都穿本色布料,或者黑色,基本从没鲜艳过,但这不代表他们在审美上也和主流相悖。

“看起来传闻是难得的靠谱了,伯爵对伯爵夫人非常看重,他们的马甚至是并行的,他乐于和她一起分享荣耀。”站在毛纺织行会商馆前的维尔德先生看到了骑马经过的队伍,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对自己身旁的同行说道。

同行点了点头,又看看为伯爵和伯爵夫人欢呼的民众,又说道:“我们这位上任没几年的伯爵,倒是比前任得人心多了,虽然他几乎没来过几次泽布兰,就算来了也没长住过。”

维尔德先生不以为然道:“这正是伯爵大人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他不多管闲事——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欢呼声至少有一半是给伯爵夫人的,那可真是位天使、是深受福泽之人。即使是普通市民,也会自豪于有这样一位女主人的。”

同行连连赞同,显然是前后两个观点都认可的。他又看了一眼其实已经走开的队伍,说道:“总之,希望伯爵夫人对伯爵大人的影响力真的能到那程度,不然钱就白花了……听说为了讨好伯爵夫人,会长准备了很多珍贵之物。”

毛纺织行会会长之前就动员行会里的会员,有钱的出钱,用来讨好路易莎,从而达到让路易莎影响纪尧姆,给毛纺织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大家虽然半信半疑,但介于会长一直以来的威信,钱还是很快收齐了。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已经有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在等着自己了。很快,当进城仪式完成后,她和纪尧姆领头的队伍就来到了洛特马斯的‘领主宫广场’。领主宫广场,顾名思义,这个广场上是有一座领主宫的,泽布兰的领主宫廷就设在这儿了。

说实话,这可不多见。此时的城堡都在城市之外,最初作用是镇守某些极具军事价值的点,而城市有城墙,本身就可以看作一个大号城堡了,不需要再建一个‘堡中之堡’。而宫廷又基本设在城堡中,所以么……

至于说西岱城中的王宫,那是因为西岱是王都,王宫设在王都之内算是比较常见的了……不过,王宫不在王都城中,此时也是有的。

从‘领主宫’就在洛特马斯城内,就能看出来,低地地区的确是‘过于城市化’了。对于领主来说,乡村地区的生产不怎么重要,城市里的工商业才是真正要放到眼皮子底下看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