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炸鸡和送报纸(第2/4页)

桑景雄没觉得亏了,他分到的肉多,而且切开后,有好几块!

桑景云咬了一口炸鸡,发现这跟记忆里的味道确实不一样。

大概是没放味精的缘故,没有记忆里那么鲜,但不知道是不是鸡肉更加新鲜的缘故,她觉得更好吃。

桑景云吃炸鸡的时候,在上海,有很多人跟她一样,吃上了炸鸡。

租界那个喜欢听云景的小说的老太太,就在自己儿子的姨太太给她读完今日份的《穿成包身工》以后,馋了起来:“这里头写的炸鸡,听着就好吃,我今儿个中午想吃,你们把报纸拿去厨房,给厨子读一读,让他试着做一做。”

那些个姨太太立刻应下,拿着报纸就去厨房找人去了。

老太太想吃,厨子自然要试着做。

他让人杀了鸡,先将鸡胸切开,试着炸了炸,确定好吃之后,就在中午给老太太送去了炸鸡翅和炸鸡腿。

老太太吃着特别满意,还问身边人:“这炸鸡店租界可有?馥郁堂的胭脂水粉很好用,若租界真的有炸鸡店,他们的炸鸡肯定好吃。”

可惜,没人听说租界有卖炸鸡的,倒是有炸猪排。

老太太叹了口气:“外面没有,那只能让厨子做了,晚上让他多炸一点,大家都尝尝。”

说完,她又想到了什么:“云景这小姑娘,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所以才能想出这么个方子。”

她觉得这炸鸡,应该是云景想出来的。

反正她之前,从未吃过,也不曾听说过有炸鸡这么个东西。

老太太在吃炸鸡,洪家也在吃炸鸡。

虽然洪母不想让自己的儿女看桑景云的小说,但洪掌柜买了《新小说报》看完后,会给孙子孙女看,当然他也会说几句自己的想法,比如看《真假千金》的时候,他会说他们跟金家不一样,他们疼孩子。

总之,今儿个上午,洪旭和洪玥就都看了《新小说报》。

看完,两人忍不住流口水。

他们都胖乎乎的,而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爱吃。

现在桑景云在书里写炸鸡多么多么好吃,他们哪里忍得住!

两人立刻就去找洪掌柜,想吃炸鸡。

洪掌柜想了想答应下来,然后让厨娘去后院抓了一只小公鸡杀了,让洪玥试着做。

洪玥是会做饭的,就是不熟练,在厨娘的指导下,她做出一大盘炸鸡。

洪母觉得太费油,一直念叨个不停,但等她真的开始吃,却喜欢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说炸鸡好吃,连鸡胸下面因为比较细,所以炸得酥脆的骨头都吃掉了。

看了云景的小说之后试着做炸鸡的,自然不止他们。

顾教授、费中绪、黄培成、高汉林……很多人都在家试着做了炸鸡。

每家做出来的炸鸡,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但新鲜的鸡肉裹了面粉炸,怎么都不会难吃。

炸鸡这样食物,突然就风靡了上海,还有一些聪明人,趁着这股风在租界开了炸鸡店,并在店外挂个招牌,上书“曹可欣炸鸡”。

这样的炸鸡店不止一家,以至于一个刚来上海,没看过云景的小说的年轻人,瞧见之后觉得莫名其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所以叫曹可欣炸鸡?”

然后就有看过《穿成包身工》的人告诉他:“没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

这人又道:“能否给我讲一讲这典故?我觉得这曹可欣炸鸡,味道不输东坡肉。”

然后就有人给他讲曹可欣的来历:“曹可欣是个生活在未来的人,突然穿越到咱们这里,成了一个包身工……”

这个年轻人目瞪口呆。

怎么一个菜名,还牵扯上这么多东西?

还有什么从未来来的……真是胡说八道!

这个年轻人正觉得对方瞎扯谈,就听对方开口:“对了,这曹可欣,是云景先生小说里的人物。”

年轻人无言以对,只想看看这部小说。

炸鸡风靡上海的时候,《梦游莫斯科》的读者,也越来越多。

上海的普通人,大多连俄国在哪里,莫斯科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几个月前发生的三月革命。

所以他们一开始看这本书,是看不明白的。

但这部小说里写的北方很新奇,主角一睡着就来到洋人的地方,这个设定也很有意思,他们就愿意看。

而等他们看了几天,就被惊呆了。

这书里写的世界,太惊人了!

其实,对上海那些有闲钱买报纸的人来说,书里的老百姓的生活,他们是不羡慕的。

他们早就过上那样的生活了。

此时上海的有钱人的生活水平非常高,出门可以坐电车,理发店里连吹风机都有。

但如果真的全国人都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那就太惊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