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0节(第7/7页)



  老板解释说,根据他们那个州的法律,夫妻separation之后,就可以各自约会其他人。

  陈霭更吃惊了,美国怎么可以这样?只要夫妻分居了,就可以约会其他人了?那不是谁都可以寻花问柳,红杏出墙了?

  跟老板的谈话一结束,陈霭就迫不及待地给滕教授打电话,把自己跟老板的谈话全都向滕教授汇报了。

  滕教授笑着说:“你可能把‘分房’和‘分居’搞混了,separation可以指一种法律程序,夫妻感情不和,在办divorce(离婚)之前,可以先申请separation。有的州要求夫妻申请离婚前先办separation。有的州认为separation到了一定时间,就成为事实离婚。不管怎么说,办了separation的夫妻,的确是可以约会其他人。”

  “你跟王老师—办了separation了?”

  “没有。”

  “那你—干嘛骗我老板?”

  “我没骗她,我说的separation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separation,只是—分房的意思—”

  “你跟王老师—分—分房了?”

  “早就分了。”

  “为什么?”

  “你去问她,是她把我赶出来的—。算了,别说我的事了,还是说说你的事吧。”

  “我的事?”

  “如果你老板给你job(工作),你就可以申请J-1的waiver(免除J-1服务期)。不然的话,你半年的期限到了,就得回国去,要在国内服务两年才能再出国—”

  “能申请到waiver吗?”

  “如果你这边的老板给了你工作,如果你国内的领导不刁难你,就一定能申请到。等你申请了waiver,你就可以让C大为你办H1-B签证;有了H1-B身份,你就可以开始申请绿卡了—”

  听滕教授的意思,这绿卡也太容易办了,连她陈霭都能办到绿卡。但她不怎么相信,如果绿卡这么好办,那怎么还有偷渡的?怎么还有为了绿卡跟人假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