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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兰香放开她,两手叉腰站在那里,嘲笑说:“你要报警?你那破英语,说不说得清楚?说不清楚老娘帮你说。”
一席话说得陈霭信心倍减,差点就打退堂鼓了,但已经有人接了电话,她只好硬着头皮用英语报告说有人在路上拦住她,骂她。那边问她事情发生的地点,幸好是在她住的那片,她知道地址,一口气就把地点报了出来,那边让她留住证人和证据,说警察马上就到。
陈霭打完电话,底气足了许多,因为警方没说“这么点破事也报警?”,而是说警察马上就到,说明警方很重视这事。她指着王兰香说:“警察马上就到,你有种别跑!”
王兰香也不示弱:“我跑什么跑?老娘又没犯法,还怕警察?你自己倒是要小心点,你做第三者,插足我的家庭,警察不抓你,难道还抓我?你以为这是哪里?是你们中国?切,美国法律不保护美国人的家庭和婚姻,难道还保护你一个外国人偷人养汉?”
陈霭一听,又心慌起来。王兰香在美国呆了这么久,应该比她知道得更多,既然王兰香底气这么足,怕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吧?不管怎么说,警察都是美国人,总会有点向着美国人。
而且警察让她留住证人和证据,但她并没什么证人,除了她自己,就是王兰香,难道王兰香能当她的证人?王兰香学英语出身,又在美国上过大学,英语比她好,那还不是由着王兰香对警察乱说一气?
她最后悔的是她已经把王兰香啐在她脸上的口水擦掉了,不知道待会还能不能让警察相信她说的话,如果警察认为她撒谎,说不定真能把她遣送回中国去。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她倒不是很害怕被遣送回中国去了,她最怕的是让王兰香看了笑话。她一想到王兰香那个得意洋洋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恨不得王兰香今天不是骂了她一通,啐了她一口,而是捅了她一刀,开了她一枪,那就肯定能让王兰香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就在她的忐忑不安中,一辆警车开来了,下来两个警察,一男一女,两人像事先就分好了工一样,一下车就各逮住一个谈话,男警跟王兰香谈话,女警跟陈霭谈话,还把她和王兰香分得远远的,好像怕她俩串供一样。
女警让她把事情经过讲一下,她想说王兰香啐了她一口,但她忘了英语的“啐”是怎么说的了。于是她想绕个弯,不说啐了一口,改说王兰香把口水吐在她脸上,但她也忘了英语里“吐”和“口水”两个词怎么说了。绞尽脑汁都想不起来,只好做了个啐的动作,然后说:“See?Likethis!(看见没有?就是这样。)”
女警一下就明白了,问是不是spitinyourface(向你脸上啐了一口)?
陈霭也是聪明人,心有灵犀一点通,一下就想起这个词来了,连连说“yes,yes”。
女警一边问,一边做记录,陈霭想,这大概就叫录口供吧?但怎么没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把她俩带到警局去录口供呢?看样子在警察眼里,这不是什么大事,在路边就可以解决。
她趁机看了看男警那边,也一样,边问边写着什么。
等到两边都谈完了,两个警察凑到一起低声唧咕了一阵,男警就回到王兰香那边,而女警又在口供上刷刷写了一阵,就让陈霭签字。
陈霭一看,写的是事情经过,她从头到尾认真看了两遍,觉得跟事实没什么出入,就签了字。
女警又把报告拿到王兰香车跟前,大概是让王也签字,然后两个警察都走了回来。
陈霭看见王兰香打开车窗,向着她的方向做了个V字手势,然后关上车窗,绝尘而去。
陈霭气昏了,怎么就这样把王兰香放跑了?难道美国警察真的像王兰香说的那样,不会找美国公民的麻烦,反而会找她的麻烦?她很后悔刚才签了那个字,也许警察的报告里藏着机关,但她英语不好,没看出来,就傻乎乎地签了字,等于是被警察卖了,还亲笔在卖身契上画了押。
这传扬出去,该是多么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