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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霭气昏了:“他们也太嚣张了吧?我本来还不忍心告她,结果她—还这么嚣张?看来还非告她不可,不然的话,我回到中国都不得安宁。”

  陈霭当即就把警察给的那份表格填了,按表上的地址寄了出去。

  过了几天,她收到法院寄来的一份通知,请她某年某月某日出席一个courthearing(法院的听证会),还说同样的通知也递送给被告王兰香了。

  滕教授怕王兰香会狗急跳墙,每天都尽力陪着陈霭,也让小屈跟得更紧一点。

  但王兰香似乎学聪明了,没找陈霭闹,而是花大价钱请了D市最好的律师来打这场官司,听说首期律师费就要两万美元,每次咨询律师还要再按小时付费。

  这使得陈霭很紧张,美国电视里经常有这样的情节:明明有罪,但因为律师狡猾,钻了法律的空子,最后辩护成了没罪。这使她有一个感觉,那就是美国的法律是律师手里的橡皮泥,他们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一个人有罪没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请得到什么样的律师。

  她跑去咨询C大法律服务处的人,把王兰香请了D市最好律师的消息告诉他们。

  法律服务处的人说,这个律师要价这么高并不是没来由的,因为他打官司的胜诉率很高,在全国都小有名气。但法律服务处的人叫她不要紧张,说无论被告律师有多能耐,法庭顶多也就是判王兰香无罪,但决不可能判陈霭有罪,因为她没犯法。

  但对陈霭来说,如果法庭判王兰香无罪,就等于是判她陈霭告错了,如果真是那样,王兰香一定不会放过她,要么会私下采取报复措施,要么会反诉她诬告。

  陈霭恨不得马上就知道法庭判决的结果,但Courthearing安排在几个月之后,搞得她心神不宁,度日如年,仿佛她是被告一般。

  最麻烦的是王兰香除了请律师,还请了很多说客来游说陈霭,都是她认识的人,不知道怎么都被王兰香给发掘出来了,一个个登门拜访,软硬兼施,叫她撤诉,仿佛她不撤诉就会被D市华人界唾弃一般。

  她横下一条心,无论谁来开导她,她都是那番话对付:“谁触犯法律,谁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最后王兰香的律师亲自出面了,不愧为D市最有名的辩护律师,讲话非常有水平,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充满了人道主义魅力,简直有催眠作用。律师首先就恳切地说我的当事人很后悔,她已经认识到不该用这种方式来对待你,她愿意向你赔礼道歉,也请你考虑到她目前的处境,一个正在跟丈夫打离婚官司的女人,两个孩子的妈妈,处境是多么艰难,心情是多么痛苦,等等,等等。

  最后律师问:你说说看,要她如何做,你才愿意撤诉?

  陈霭早已心软了,想了想说:我觉得你的当事人心理上有毛病,她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律师立即抓住这句话,追问道:如果我的当事人愿意去看心理医生,你是不是就愿意撤诉呢?

  陈霭并不想把王兰香整垮,只想让王兰香停止骚扰她,也停止骚扰其他人,既然王兰香现在已经怕了,她也就不想把王兰香整得太惨了。她答应律师,只要王兰香同意去看心理医生,接受心理治疗,她可以撤诉。

  Courthearing那天,陈霭叫滕教授别去,免得尴尬,也免得王兰香受刺激。她由小屈陪着去了法庭,看见王兰香把两个孩子也带去了,三个人都穿得十分正规,像是出席学术会议一样,而她只穿着平时的衣服,相形见绌,令她十分后悔。

  法庭里很嘈杂,好像很多案子的人都等在那里一样。陈霭看见一帮一帮的人被法官叫到前面去,问一通话,然后就木槌一敲,口中念念有词,搞定了这一帮,再叫下一帮。

  轮到她这个案子的时候,她看见王兰香的律师在跟王兰香说什么,而王兰香的脸涨红了,咬着嘴唇,流下泪来。然后法官把王兰香叫上前去,似乎在问话,再然后王兰香就离开了法庭。

  陈霭仍然站在那里等候发落,公诉人走过来对她说:你的hearing已经结束了,你不是答应如果被告愿意接受心理治疗,就不起诉吗?她已经答应了去看心理医生,接受心理治疗,所以你们的案子到此了结了。

  这让陈霭好不失望!她还准备像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坐在原告席上,看双方的律师objection(抗议),overruled(抗议无效)一番,然后jury(陪审团)报告We’vereachedaverdict(我们做出判决了),接着庄严地说出guilty(有罪)的判决词来,最后法庭一片欢呼呢,哪知道就这么不声不响地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