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2/12页)
她把我的头发从颈后捧起,在枕头上抚平。我说过,那时候我的浅发很漂亮——虽然现在变成了棕色——萨克斯比大娘那时候用醋给我洗头发,然后梳理,一直梳到它发出光泽。现在她把我的头发抚平,拿起一缕,举到唇边吻了一下。她说,“那个弗洛拉下次再带你去偷东西,你就跟我说,啊?”
我说我会的。“乖孩子。”她说。然后走了,把蜡烛也带走了。但留门半开着。窗帘是编织的,透出街灯的光。这个房间永远不会漆黑一片,也永远不会寂静无声。楼上的几个房间里,常有男孩女孩住进来,他们笑闹,蹦跳,把硬币掉到地上,有时还跳舞。隔壁睡着易布斯大叔的妹妹,她被绑在床上,经常惊恐地醒过来,大声嘶喊。在这房子的各个角落里,像一排排腌鲱鱼一样紧挨着睡在摇篮里的,是萨克斯比大娘的小孩们。他们在夜里不定什么时候就哭起来,一点小动静就能把他们吵醒。然后萨克斯比大娘就会走过去,用一把小银勺给他们喂一点琴酒,让他们安静下来,银勺碰着瓶子发出叮当声。
但是这天晚上,我觉得楼上的房间一定是空了,易布斯大叔的妹妹很安静,也许是因为这种安静,孩子们也睡得很熟。习惯了嘈杂声的我没睡着,躺在那里,想着凶狠的比尔·赛克斯,想着死在他脚边的南希。附近某栋房子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叫骂声,然后是教堂的整点敲钟声,钟声穿过有风的街道,听来有点奇异。我在想弗洛拉被打的脸是不是还在痛。我在想克拉肯威尔镇离我们镇有多近,这路程对一个用拐杖的男人来说有多短。
那时候,我对这事已经有了相当生动的想象。当兰特街上传来脚步声,在窗边停下,随后传来几声狗的呜咽,狗爪子刨着地面,临街的门把手被人小心地转动,我就会从枕头上抬起头来,惊声尖叫——不过,狗比我先叫。狗叫声打破了想象,这不像剧场那只红眼珠的恶犬的叫声,倒像是我们家的狗,杰克。它打架可厉害了,简直铜头铁臂。然后响起一声口哨。比尔·赛克斯从来不会吹得这么好听,原来是易布斯大叔吹的,他出去买了一份热腾腾的肉布丁回来,这是他和萨克斯比大娘的晚餐。
“还行吧?”我听到他说,“闻闻这肉汁的香味……”
然后他的声音小了下去,我躺回枕头上。我觉得那时候我大概五六岁吧,但这事我记得非常清楚。我记得我躺在那里,听到刀叉碰到瓷盘的声音,听到萨克斯比大娘的叹气声,她椅子的吱嘎声,她的拖鞋拍打地板声。我还记得我认识到了——以前从来不知道的——世界是如何组成的:有比尔·赛克斯那样的坏人,也有易布斯大叔这样的好人,还有南希那样的,可能是好人也可能是坏人。我很欣慰我在好人这一边,最后南希也来了这边,这个有糖果的美好世界。
直到多年后,我再看《雾都孤儿》时,我才明白南希当然是死了。那时候,弗洛拉已成为一个扒手:萨里的剧场她早看不上了,伦敦西区的那些戏院和舞厅才是她的场子,她可以在人群中穿行自如。她再也没带我出去过了,跟其他人一样,她怕萨克斯比大娘。
她后来被抓了,可怜的家伙,她正偷一位女士的手镯时被逮个正着,以小偷的罪名被送去流放了。
我们兰特街的人,或多或少都算是小偷。不过,我们做的多半是把偷鸡摸狗的事儿摆平,而不是去偷。我当初看见弗洛拉从衬裙的暗袋里掏出钱包和香水瓶时,也曾经目瞪口呆,现在再也不会吃惊了。因为,要是有人来到易布斯大叔的店里,不从衣服衬子里、帽子里,或者袜子里掏出个小包小袋,我们就会觉得那天的日子过得太没劲。
“过得好吧,易布斯先生?”他会说。
“还行,孩子。”易布斯大叔会从鼻子里哼出一句回答,“有啥新鲜事?”
“没啥。”
“有东西给我?”
那人会使个眼色,“有东西,易布斯先生,稀罕东西……”
他们总是说这类话。易布斯大叔会点个头,然后放下窗帘遮好店门,锁门——因为他是小心谨慎的人,从来不在窗边看货。他的柜台后面是一道绿色的呢子门帘,门帘后面的过道直通厨房。如果是他认识的小偷,他会把那人带到餐桌边。他会说,“来吧,孩子,我可不是对谁都这样的,但你都这么熟了,也算得上是自家人了。”然后他让那人把货拿出来,放在满是杯子、面包渣和茶匙的桌子上。
萨克斯比大娘可能也在那儿,给婴儿喂糊糊。小偷看见她,向她脱帽问好:“还好吧,萨克斯比大娘?”
“还好,亲爱的。”
“你还好吧,苏?哎哟又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