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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3(第7/10页)

她可以坐在那儿看上一个钟头,眼都不眨一下。她带的剪刀不是用来剪花的,而是用来给坟墓除草的,她用它把坟墓旁边的草剪掉。她还会用湿手帕,把石碑上她妈妈铅色的名字擦拭干净。

她会一直擦到手腕发抖,呼吸急促。她从不让我帮忙。第一次去的那天,我想帮忙时,她说:

“给母亲扫墓,是做女儿的职责。你自己去走走,不用在这儿看着我。”

我就离开了她,自己去坟墓之间走走。地面坚硬得像铁,鞋子走在上面噼啪作响。我一边走,一边想起自己的母亲。她没有墓,女杀人犯是没有坟墓的。他们把犯人的尸体扔到生石灰里。

你有没有往鼻涕虫背上撒过盐?约翰做过这事,他会哈哈大笑地看着虫背嘶嘶作响冒出泡沫。有一次,他对我说:

“你妈就像这样,烧得嘶嘶作响,那味道熏死了十个汉子!”

我抄起一把厨房的大剪刀架在他脖子上,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说了。我说:“血脉相传你懂吗?我身上可流着坏人的血。”当时他的表情可太精彩了!

我想知道,莫德会是什么表情,如果她知道我身上流着坏血。

但她从没问起这事。她只是坐着,盯着墓碑上妈妈的名字,我则是跺着脚在四周游荡。最后,她叹了口气,看看周围,用手揉揉眼睛,然后拉起了斗篷上的帽子。

“这地方令人伤感,”她说,“我们再走远点吧。”

她带着我走出紫杉林,走回那条小路,然后离开树林和冰房,来到园子的边缘。从这儿,如果你顺着那条沿墙的小径走,会到达一扇门。她有钥匙。穿过这扇门可以走到河边。在宅子里是望不到河的。在那儿有一个废弃的码头,一半已经腐烂了;有一条反过来扣着的小船,可以当成椅子。河面很窄,河水安静,混浊的水里有穿梭游动的鱼。岸边长着高而浓密的灯芯草,莫德在草边慢慢走着,神色紧张地凝视着草和水交界处的阴影。我猜她是害怕蛇。然后她拔下一根芦苇,折下芦苇尖,在河边坐下,将芦苇尖压在丰满的嘴唇前。

我坐在她身边。那天没有风,但是冷,周围寂静得刺耳。空气很稀薄。

“这水真漂亮。”我出于礼貌说了一句。

一条驳船经过,船上的男人们见到我们,以手触帽致意,我对他们挥手。

“是去伦敦的。”莫德看着他们说。

“伦敦?”

她点点头。当时我不知道——谁能猜得到?——那条小河竟然是泰晤士河。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这条船会转入一条大河。不管怎样,想到这条船能到城里去——也许从伦敦桥下经过——我感慨起来。我转身看着它跟着河道转弯,然后从视野里消失了。船的马达声渐渐变弱,烟囱里升起的烟渐渐融入灰色的天空,最后也不见了。空气又变得稀薄。莫德仍旧坐在那儿,用芦苇尖抵着嘴唇,眼神空洞。我捡起石子扔进水里,她看着我扔石子,每次溅起的水花都让她眯眼。最后她带我回去了。

我们回到她房间。她拿了些针线活来——没有颜色,不成形状的一块玩意儿,我不知道本想做成桌布呢还是什么。我也没见过她缝别的东西。她在手套上绣名字,非常蹩脚——针脚歪歪扭扭,然后她把一半都扯掉。这让我紧张。我们坐在噼啪作响的炉火前,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我也忘了说的是什么——不知不觉天就黑了,一个女佣送了灯来;然后风大了起来,窗玻璃咯咯作响,摇得比白天更厉害了。我对自己说,“上帝啊,让绅士快来吧!这种日子一个礼拜就能把人弄死。”我打了个哈欠。莫德看见我的眼神,也打了个哈欠。这让我的哈欠打得更厉害了。最后,她把针线活儿放在一边,蜷起双腿,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像是要睡觉了。

在七点钟敲响之前,我们就这样无所事事。钟声传来后,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揉揉眼睛,站起身来。七点她必须更衣——并且更换手套,换上丝质的——随后和舅舅共进晚餐。

她得跟他一块儿待两个钟头。当然,我没分儿看,我是在厨房和佣人们一起吃晚饭。他们跟我说,李先生喜欢在晚饭后,让他外甥女坐在小客厅给他朗读。我想,这就是他的消遣了吧,因为他们告诉我,他几乎没有客人,即使有,也都是从牛津或者伦敦来的书呆子。那种时候,让莫德为他们朗读就是他的乐趣。

“可怜的姑娘,除了读书,她还做别的吗?”我问。

“她舅舅不让,”一个客厅女佣说,“他就是这么宠她。他都不让她出门——生怕把她碰坏了。你知道吧,就是他让她一天到晚戴着手套的。”

“够了够了!”斯泰尔斯太太说,“莫德小姐要知道了会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