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15/23页)
事实上,按照那个时代的标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步人老年人的行列。他已满五十六岁,认为自己没有虚度光阴,因为那都是充满爱的岁月。不过,在那个时代,没有哪个男人会像他一样勇于面对因看上去年轻而招来的耻笑,即使他们确实不老,或者心里也自认年轻;也不是所有人都敢于毫无羞愧地承认自己仍在因上世纪的挫折而偷偷哭泣。那个时代对年轻存在偏见:尽管每个年龄段都有自己的穿着方式,但老年的衣着在青春期结束后不久便开始穿上身了,而且一直持续到进人坟墓。这种穿戴与其说标志着年龄,不如说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年轻人穿得像自己的祖父,再早早地戴上一副眼镜,便会更加受人尊重;而从三十岁起,手杖就是让人刮目相看的物件。至于女人,则只有两个年龄:一是结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岁;一是永远独身、再也嫁不出去的年龄。而其他女人,那些已婚的、当了母亲的、成为寡妇的、做了祖母的,都属于另外一类,她们不按已经度过的年岁来计算年龄,而是按距离死亡还有多久来计算。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相反,他赤裸裸地大胆对抗着衰老的圈套,尽管心里清楚自己命运奇特,从小就像个老头儿。起初是情势所迫。特兰西多·阿里萨把他父亲决定扔进垃圾堆的衣服拆开后给他缝成新衣。于是,他不得不穿着礼服去上小学,一坐下,衣服便拖到地上;他头上戴的也是政府官员的那种帽子,尽管为了让它小一点,加了一圈塞满棉花的里衬,但还是连耳朵都盖上了。此外,他从五岁起就戴上了近视眼镜,而且头发和母亲一样,是印第安人的那种质地,粗硬得像马鬟,所以,从外表根本看不出他其实长什么样子。幸运的是,由于连年内战,政府混乱不堪,学校的入学标准不像从前那样严格了,在公立学校里,各种出身和社会地位的学生都有。尚未长大的孩子们走进课堂,身上却散发着街垒战的火药味,穿着不知在哪次战斗中靠枪子儿得来的叛军制服,佩戴着他们的徽章,腰带上还明目张胆地别着与他们军衔相符的武器。课间休息时,随便一点争执就会让孩子们拔枪相向。如果老师在考试中给了他们低分,他们甚至用枪来威胁。拉萨耶学校的一个三年级学生,退伍的民兵上校,就一枪打死了修会会长胡安·埃雷米塔修士,只因为他在教理问答课上说,上帝是保守党的正式成员。
另一方面,那些遭遇了不幸的名门望族的孩子穿得就像古时的亲王,特别穷的孩子则光着脚。在这些来自四面八方、打扮得千奇百怪的学生之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无论如何都要算在最奇怪之列,尽管如此,他却并不十分引人注意。他听到的最难听的话,是街上的人冲他喊:“穷光蛋,丑八怪,一切希望全落空。”但不管怎样,那身因生活所迫而穿上的衣服,从那时起,及至他整个一生,都是与他那神秘的气质和忧郁的性格最为相配的。当他在CFC第一次被委以重任时,他让人为他量身定做了和父亲那件同样款式的衣服。他像怀念一位老人一样怀念着死于三十三岁的父亲,那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年龄:基督罹难时也是这个岁数。所以,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看上去始终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大得多,以至于口无遮拦的布里希达·苏莱塔,他的一个不假思索地说出真相的露水情人,从第一天起便对他说,她更喜欢他脱掉衣服后的样子,因为光着身子的他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然而,他永远也不知道如何弥补这一点:首先,他个人的喜好不允许他穿成别的样子;其次,那个时候二十岁的人谁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将自己打扮得更年轻,除非把短裤和见习水手帽再次从衣橱里翻出来;再者,他也不可能摆脱那个时代人们对老年所持的看法。因此,当他看见费尔明娜·达萨在电影院出口险些绊倒时,不禁打了个寒战,一个可怕的想法晴天霹雳般击中了他,即在这场血腥的爱情战争中,婊子养的死神很可能会不可逆转地夺去他的胜利。
到那时为止,他经历过的最大战斗是同自己的秃顶进行的,他一直顽强抗争,却最终落得惨败的结局。从看见缠在梳子上的最初几根头发开始,他便意识到自己被打入了地狱,这种痛苦是任何一个无此遭遇的人无法想象的。为了保住迅速荒芜的头顶的每一寸毛发,没有什么发蜡和生发水他没有试过,也没有什么信仰他没有求助过,更没有什么代价他没有付出过。他背下了《布里斯托年鉴》中关于农业的全部条文,因为他听说头发的生长和庄稼的收获周期有着直接的联系。他还放弃了自己一直光顾的理发师,因为这人是个实打实的光头,而换了一个新来的只在新月那几天理发的外乡理发师。可这位新理发师才刚刚证明了自己手艺不错,就被发现是安的列斯群岛好几家警察局通缉的强奸幼女犯,被戴上镣铐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