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一个士兵》登完

桑景云和谭峥泓回去的时候, 时间已经有些晚了。

路上,谭峥泓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张先生太过分了!我一直对他恭恭敬敬,他竟然拆我的台!”

刚才他也在场, 张先生说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

张先生觉得他比不上桑小姐就算了, 还一副为桑小姐可惜的模样,太可恶了!

他发誓, 他以后再也不偷他爹的好酒给张先生了!

谭峥泓虽然在抱怨,但看他的表情, 听他的语气, 就知道他并没有真的生气。

有些男人自尊心很强, 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友比自己强,好在谭峥泓不是这样的。

桑景云笑着哄他:“别生气了,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那是!”谭峥泓得意地笑起来。

送桑景云回家的路上, 谭峥泓在一家卤味店门口停了停,买了三只咸水鸭。

到桑家后, 他将其中一只鸭子给桑家人加餐, 又把剩下的两只咸水鸭给了谭大盛安排到桑家的两个保镖, 并跟这两人拉了一会儿家常。

桑景云看着谭峥泓三言两语跟保镖拉近关系,让两个保镖对他好感大增,有些敬佩。

谭峥泓天生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他身边的人, 都很喜欢他。

这也是天赋。

桑景云上辈子虽然不缺钱, 但却是实打实的留守儿童。

一直没人关心她, 而这,也让她不擅长用行动来关心他人,很难信任别人。

谭峥泓与她截然不同。

今天白天, 桑景云一直很忙,也就没写几个字。

晚上回到卧室里,周围安安静静的,她拿出纸笔,开始写新书。

写了一千多字,桑景云才停笔,上床睡觉。

这本新书对她来说,比前面三本都要好写,也因为这样,她打算双开写另一本书。

这另一本书,桑景云依旧打算写未来。

不过那本书,写法跟《穿成包身工》截然不同。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她写的时候会小心一些,尽量不写敏感内容,但另一本书,桑景云打算挑战一下某些人的神经。

这本书,她会用东兴的笔名来写,名字就叫《俄国未来》

它不是小说,单纯就是从上帝视角,去写“俄国”的未来。

桑景云打算上来就搞一波大的,预言一下十月革命,然后就开始写,无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俄国,会是什么样子的。

她可以写未来世界,也可以将她以前在思想政治课上学到的内容写进去。

这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本她按照自己曾经的现实所写的“幻想录”。

这本书,肯定不像《穿成包身工》那样好写,但桑景云还是想写。

这天晚上,桑景云想了很多,睡得也就有些晚。

但第二天早上,她还是准时醒来。

上海的天气已经变得炎热,早上天亮的时间也越来越早。

桑景云拉开窗帘做了点运动,就听到楼下传来喊她吃早饭的声音。

她来到楼下,发现谭峥泓已经在了。

现在桑家的人多了许多,原本的八仙桌不够用,桑钱氏就花钱买了一个圆台面,放在八仙桌上,将八仙桌扩充成可以坐十二个人的大圆桌。

这会儿,桌边除了坐着桑家人以外,还坐着谭峥泓和两个保镖。

早餐是粥,一些小菜,还有桑钱氏去外面买的包子。

成人拳头大小的肉包子,两个保镖一人吃了五个,还另外喝了许多粥,饭量之大让人惊叹。

桑景云只吃了一个包子,喝了一小碗粥就饱了,吃过之后,她就拿了报纸看。

这些天,有人在报纸上发文章说云景的坏话,但也有人,在报纸上吹捧云景。

她看的这些报纸,上面就全是夸她的话。

“我喜爱的,是云景的小说,与她是男是女无关。她的小说,不论用词还是立意,都值得学习……她身为女子,却接连写出让人惊叹的,波澜壮阔的小说,乃是我辈楷模!”

桑景云读完一篇大概四百字的文章,心旷神怡。

被人夸奖的感觉真不错!

读完这篇文章,桑景云打开了《新小说报》。

桑景云刚穿来时看到的《新小说报》,是不那么好读的。

上面的小说没有标点,段落还很长,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看得人眼晕。

现在就不一样了!

如今上面的文字,都已经加上标点,黄培成还将之分成好几个栏目。

这报纸的第一个版面上,有个目录,会简单介绍后面刊登的小说,比如对《一个士兵》的介绍,就是:“云景先生为你描绘西方战场!洋人都爱看的小说!”

目录下面则是两个小栏目,一个叫“奇闻轶事”,另一个叫“笑话”。

今天的奇闻轶事,说的是有一个人喜欢吃田螺河蚌,又一贯惫懒,常常不把田螺煮熟就吃,结果田螺里的虫子进入他的身体,在他脖颈处吸血,后来他与人打架,有人扇了他一巴掌,竟将他整个脑袋打掉,原来他脖子处,已经被蚂蟥等虫子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