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12页)

黄一平根据廖书记确定的基本原则,举着后者亲赐的令箭,分别找到纪委书记何长来、政法委书记朱玉,传达了如下重要指示:海北“419”重大交通事故,可能隐藏着一系列腐败、渎职犯罪,必须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予以彻查;为使调查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同时也着眼于关心爱护干部,调查组以纪检、政法两委名义联合组建,暂以不公开方式进行调查;调查所需一切人、财、物,皆由黄一平副秘书长出面协调,纪检、政法等相关部门无条件配合。

朱玉、何长来主管执法、执纪部门,对于办案查人自然不是外行。可是,按照廖志国旨意成立的这个“419”专案组,连他们也感觉颇多诡异之处:

其一,调查组说起来是借了检委、政法委名义,指定纪检委书记何长来、政法委书记朱玉共同负责,却没有只言片语的书面文件,也不明确谁是牵头主管者。实际上,从廖志国的口谕分析,只是临时搭起一套工作班子,具体事务则由黄一平这个协调人总负责。从组织程序上看,这个专案组似乎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其二,表面看,调查组用的是汽车伤亡事故,也套用了“419”这个时间概念,实质上却不负责事故本身的处置,除了事故原因的调查、认定外,保险理赔、伤亡善后等一应事务皆不涉及。因此,调查组成员只有个别公安交巡警、汽车质量检测、安全监督专家,其余全是从市纪委、检察院、公安局抽调的精干办案人员。显然,这个专案组的主要指向是查人,而不是办事。

其三,调查组的所有行动,一律处于绝对保密状态。调查组成员不仅经过了特别挑选,而且强调了非常严格的纪律:每两人一个组合,各个组合之间不准相互通报、打听情况;调查获得的每个新线索,下一步的每个新进展,都要得到批准才能深入;每个成员的行踪,除了调查组负责人外,不得向包括原单位领导和亲属在内的任何外人透露。这样一桩平常的交通事故,竟然搞得如此神秘,无法用常理来解释。

其四,为了保证调查的效率与保密性,黄一平亲自挑选了江心岛某驻军招待所作为办案点,调集了多辆挂着军、警、外地牌号的轿车,所有经费也是实报实支。近些年,政法、纪检部门先后办过好多大案要案,也组织过很多不同类型的专案组,可从这次的伙食、住宿、补助标准上来看,还是感觉似在办理一桩惊天“御案”。

朱玉、何长来都是聪明人。既然廖志国亲自下令搞的这个专案,又派了亲信秘书黄一平主办,他们乐得当甩手掌柜,只是在组里挂个名,其实很少真正出头露面参与其事。

黄一平做了十几年秘书,骨子里完全是个书生,对于办这种案件也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回。让他挂帅,完全是因为事情本身的特别敏感性,而他也只是起到统管、掌控的功能,具体事务还是要由行家打理。所幸,何长来、朱玉知道此事干系重大,分别从各自主管部门派了专家级办案高手,既是参与案件办理,也算是为黄一平做参谋助手。

如此精干的一支队伍,其工作效率之高可想而知。

“419”事故的现场,市交巡警支队事故科早已勘查完毕,汽车残骸运送到拆解场,等待送往某个钢铁厂回炉冶炼;两位死亡乘客的遗体放在冰柜,一旦谈妥理赔事宜即由家属签字火化;受伤司机住在第一人民医院烧伤科,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三十多万元抢救费用皆由海北财政预支。

事故发生后,海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冯肖兵挂帅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随时协调有关事务,确保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了结此事。当天,县里即派出多路人马前来市区:副县长兼公安局长亲自出面,与市交巡警支队协商,希望尽快为这起“意外事故”定案,以便顺利处置与此相关的赔偿等善后事宜;海北境内涉案的两家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派出由业务副总经理、理赔部主任挂帅的专门小组,除携带了所有保险资料外,还带了现金、转账支票簿,甚至预备了足够的现金,准备与汽车车主、伤亡者亲属洽谈理赔;县卫生局长带领一支由人民医院院长、烧伤与护理专家组成的小分队,乘坐该县最高档次的救护车,准备将受伤司机接回海北治疗。显然,发生在海北境外的这起事故,受到县委县政府空前重视的同时,也让这个县里的很多人不得安生。

海北方面的工作迅速见效。经过阳城市交巡警支队的勘验,初步认定汽车是先撞了路边电线杆,然后引发漏油爆燃。至于撞击电线杆的原因,到底是路面出现突然情况,还是驾驶员的误操作,因为现场没有电子监控装备,巨前也没有找到巨击证人,只好等待受伤驾驶员恢复语言功能后再作询问。这个结论,第一时间出现在当天《阳城晚报》和电视新闻的社会栏。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的结论正是海北县领导所需,也为那些上访闹事的出租车司机浇了一盆冷水,顿使汽车质量有问题一说陷于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