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6/10页)
“老战士酒家”坐落在发射场外面山脚下,老板是基地的退伍兵。这里的鸡鸭全是放山野里养大的,还有二十多种菌类,号称一水儿的绿色有机食品。最早,仅有一间破破烂烂的泥坯房,因门口打着一条标语:全心全意为部队官兵服务,再加上以“老战士”为店名,看上去挺亲切,基地上上下下的人这个进去吃碗面,那个进去吃碗粉,渐渐就吃出了人气,生意也红火起来。前两年,又改头换面,简单装修后,成了一个颇具规模颇有特色的酒家,双休日,连城里人,都会驾车带着家人朋友来品尝这里的风味特色。
算了,太麻烦,还要走那么远。晓龙说。
走吧,今天我刚好有点空,再往后更没时间。马邑龙还是想陪儿子吃顿像样的饭,满足一下他的愿望。其实,他知道自己更想满足的是当一次好父亲的愿望。
没关系,你忙吧。晓龙却一副坚决不去的样子。
那你吃什么,这么晚了?马邑龙担心他瞎对付。
我随便哪个小店吃一点就行,你真的不用管我。马晓龙转过身又回房间去了。
他还想说什么,望着嘭的一声关上的房门,怔了一会儿,从皮包里的一个牛皮信封里抽出两张一百元钞票放在桌子上。然后无奈地摇了摇头,一个人出门去。小刘的车在院子里等他。
大院很安静,马路上几乎见不到车辆和行人。车子驶上营区唯一的一条环路——那个陡坡往下走时,路边有个移动的身影透过车窗撞了进来,是个女孩。她在路的右侧慢慢地爬着坡,不知是车灯晃眼还是习惯,她的眼睛眯着,脸色刷白,一副幽幽的样子,和另一个女人的神态十分相似。不用说,一看就知道是谁的女儿。这些年,他一直没机会近距离地见过这孩子,多少次机会都错过了,特别是前些日子,这孩子的奶奶送她回来,他很想去看一看老人——一直有这样的心愿,想替炳华为老人做点什么,可是,当“艾米莉亚号”升空后,他从“沟里”赶出来时,老人已经走了。老人送孙女回来只在基地待了三天,便急匆匆地返回了老家,连跟老人打个照面的机会都没有,遗憾就不说了,主要是心里过意不去,想起来很不是滋味。他自己也想不明白,基地上下对这一家人,没有哪个不歉疚的,包括对这个小女孩也如此。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眼睛仍盯着那个孤零零的身影,看上去那么让人心痛。他真想代炳华好好地疼爱她,当时连凌立也有这份心。小刘好像明白他此时的心思,故意把车速放慢,以便让他看得更清楚。她长得太像她的母亲!五官、神态,走路的姿势,全都像。她怎么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呢?为什么连这一点都像她的母亲?在淡淡的夜幕下,这女孩显得那么单薄,样子看上去也那么忧伤、孤独,让马邑龙本来就不平静的心境变得更加不安起来。
那是哪一年?
对,是凌立最后一次来基地那年。
凌立写了第一封离婚协议后,他们的关系又维持了四年。尽管有了裂痕,但还没破碎到临界点。真正破碎是前年春天。
那一回,凌立没跟他打招呼,突然从北京跑到基地来休假。她总是这样,喜欢搞突然袭击,因为她觉得这样才浪漫,才刺激,才会有意外惊喜。可以说,她制造的每一次意外都很有效果,但这一次,却只有意外,没有别的效果,要说有什么的话,那就是马邑龙猜测,这次她是为和好来的。
“邑龙,你猜猜看,我在哪里?”他接到她的电话时的确意外。因为,这是四年冷战期间,唯一的一次不是为了龙龙,她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他。
“哦,你在哪里?”
“我到了。我完成了一个设计,他们很满意,给了我十天的假。”
他一下子高兴起来,能感觉到对方也在期盼着这次见面,也让他看到重修旧好的一线希望。
能回到过去该多好!早年,他们俩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一对!只要凌立在基地里一出现,大院里就会多一道风景。不论走到哪里,她总喜欢挽着他的胳膊。他也让她挽,尽管军容风纪上有要求,军人不许钩肩搭背走路。为了不扫凌立的兴,也为了不影响军容,一到傍晚,他总是换上便服出来。那时候,他喜欢这种亲昵的举动,他不是想故意向谁炫耀他们的幸福,而是他们夫妻感情确实很好,确实很幸福,幸福得叫人羡慕。他至今还羡慕那个航天大国有强大的实力,羡慕人家的航天飞机。他认为,能羡慕是件好事,那是你知道你还不够好。从这个意义上讲,羡慕就是动力,是榜样,是目标。能成为别人的目标、榜样,他当然高兴。他希望所有的年轻人,都能过上他们这样幸福的日子。他甚至相信,苏晴对炳华的爱,就是这样被唤醒的。只是他没想到,他们俩的缘分会这么短,只有七年时间。是炳华太没福气。不,这不怪炳华,真正的祸害是自己!是你把她领进基地的,她才会有这样一份生活;又是在你精心设计下,她嫁给炳华;炳华的牺牲,你也得负一份责任。这一点,你永远脱不了干系。你就得一辈子背着这个沉重的包袱,除非,有一天,她和小鱼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是你,真的是你毁了一个女人一生的幸福。只要想起这些,他心就会痛,那个叫歉疚的词,会像空气一样被吸进气管,堵塞在胸口上,会把他憋闷得喘不上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