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6(第6/16页)
他不肯答我,直到我走到桥边,把衣服悬空拿在水上,他又哭起来,说他会写。“好孩子。”我说。我们又走了一小段路,找到一个卖纸笔的小摊贩,我买了张白纸和一支铅笔。我带查尔斯回了房间,让他坐下来帮我写封信。我站着,手放在他的后脖子上,看着他写。
“你写,萨克斯比大娘。”我说。
他说,“她名字怎么拼的?”
“你不知道吗?”
他皱起眉头,然后就写了,我看着像那么回事。我接着说:
“然后,你这么写:我被你的——所谓的!——朋友,那个恶棍,送进了疯人院,他就是绅士。”
“你说得太快了,”他一边写一边说。他歪了歪头,“你的朋友,那个恶棍——”
“所谓的!他就是绅士。还有那个婊子莫德·李——你一定得把这两个名字写清楚。”
铅笔继续在纸上写着,然后停了下来,他的脸红了。
“我不能写那个词。”他说。
“哪个词?”
“B字打头那个词。”
“什么词?”
“李小姐前面那个。”
我掐了一下他脖子。“你给我写,”我说,“听见没?然后你接着写,用大大的字儿,屁个小白鸽!她比他还坏。”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咬着嘴唇写了下去。
“很好。现在你接着写:萨克斯比大娘,我跑出来了,现在就在旁边,您托这男孩回我一个信儿。他是我朋友,他帮我写的这信。他叫查尔斯。他信得过。请您相信我——哦,要是这事儿弄砸了,我就没活路了——相信我,我是您永远听话的,忠诚的女儿——好了,你在这儿给我留个空位。”
他留了空位。我从他手里把纸拿过来,在底下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别瞧着我!”我一边写一边说。然后我吻了一下自己的签名,把纸折了起来。
“接下来你得这么做,”我说,“今天晚上,绅士——就是里弗斯先生——离开家以后,你就走过去敲门,说要见易布斯先生。说你有东西要卖给他。你一眼就会认出他的,他高高的个儿,胡子修得很整齐。他会问你有没有人追踪,他问这个的时候,你一定要跟他说没有。然后他会问你怎么会找到他的,你说你认识菲尔。要是他问你怎么认识的,你就说‘通过一个叫乔治的哥们儿’,他要是问哪个乔治,你一定得说‘住在科利尔那个乔治·乔斯林’。记住没,哪个乔治?住哪儿的?”
“乔治·乔斯林,住在——小姐,让我干别的吧,这事儿我不行!”
“你想干什么,心狠手辣的坏男人,可怕的勾当,牙买加?”
他吞了一口口水,“住在科利尔那个乔治·乔斯林。”他说。
“好孩子。然后你就把这表给他,他会给你说个价钱。别管他出什么价——哪怕一百镑一千镑——你都要说不够高。你说这表是好东西,是瑞士货。你就说——我也不知道——就说你爸是做钟表的,你可懂行了。让他仔细看。走运的话,他会把表背拆开,这就能给你时间看看周围,你要找这两个人:一位上了点年纪的女士,头发已经是银白色的了,她会坐在一张摇椅里,说不定还抱着个婴儿。那就是萨克斯比大娘,是她一手把我带大的,她什么事都肯帮我的。你想办法到她身边去,把这封信交给她。你做了这事儿,我们就有救了。但是,你听好了,要是屋里有一个黑黑的,一脸坏相的男孩,你一定得离他远点儿,他是我们的对头。还有那个红头发女孩,她也一样。要是莫德小姐那条毒蛇也在,你可别让她看见你的脸。你明白了吗?你要是被她看见了——这比那男孩严重多了——我们就死定了。”
他又吞了一口口水。他把信放在床上,坐在那里一脸害怕地望着它。他自己在那儿练习。我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等待着时机。天色开始昏暗,然后黑了下来。天黑以后绅士就出来了,他走出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歪戴着帽子,脖子上系着红布。我看到他出门,为保险起见再等了半个钟头,然后我看着查尔斯。
“把外套穿上,”我说,“时间到。”
他白了脸。我把帽子和围巾递给他,把他的衣领竖了起来。
“你带了信吗?很好。勇敢点儿,可别耍花招。别忘了,我会在这儿看着你。”
他没说话,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过了街,站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口。他走过去的模样就像走向绞架。他把围巾再往上拉了拉,然后向周围望了一眼,他看着我在百叶窗后所站的位置,“别看了,蠢货!”我心里骂道。然后他又拉了一下围巾,举手敲门。我担心他会不会敲了门就跑,他看起来一副想跑的样子。但是,他还没跑,门就开了,是丹蒂开的门。他们对话,丹蒂让他留在那儿等,她进去找易布斯大叔,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先前后左右看了看街上,他像个傻瓜一样跟她一起看,好像想知道她在看什么,然后她点点头,让开了一步。他进去之后门就关上了。我想象着丹蒂的大白手插上了门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