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底层(第5/18页)
法蒂玛·萨西达的母亲艾莉芙·萨西达曾出庭为自己丈夫做证。和莎菲莉亚的母亲一样,最开始她义无反顾地支持自己的丈夫。莎菲莉亚的母亲虽然后来更改了自己的证词,但显然那并不是基于自己活着的女儿的幸福,或死去的女儿的真相做出的考虑。在莎菲莉亚的遭遇里,我们可以把这位母亲的行为,看成对自己丈夫的不容置疑,是屈服于一种精神与肉体双重控制的表现。但那意味着我们就要把她看成一具提线木偶。这些事件促使我们反思一个看似不可能理清的问题,它直抵本书的核心部分:如何看待女人一直承受迫害的,但又非唯一的受害者身份?从莎菲莉亚的母亲身上,我们或许应当考虑:将女人看成无力反抗的存在,她们只能屈从于男权的控制;或是像这些故事里,把她们看成邪恶的、公然蔑视一切理解可能的“代理人”,究竟哪一个更接近于真相呢?
不过荣誉谋杀中,有关母亲的故事还有其他版本。荣誉谋杀事件最大的困境,在于证言的难以采集,因为作为证人的女人往往会处在死亡威胁之下。1999年,十五岁的图拉伊·格伦(Tulay Goren)失踪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事件直到十年后才真相大白,她的父亲穆罕穆德·格伦被宣布谋杀罪成立。而在给他定罪的过程中,来自死者母亲的证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行为毋庸置疑让她处在了危险之中,但同时也让她从所有的恐惧里解放了出来。“在我向警方说出真相之前,我始终都害怕穆罕穆德。”她在法庭上说,“但我说出真相后我就不再怕了……即便他会杀了我。”在法齐尔的《我的名字叫萨拉玛》里,母亲始终站在她女儿一边:“我亲爱的蕾拉,自打我怀上你,我的妈妈就祈求我赶紧在我的兄弟找到我之前离开。‘他会用他的来复枪打死你的,你必须走,不然你就会死掉。’”她想象自己在和自己被抛弃的女儿说话。“她想要来见我,”她在监狱里冥想,此时她的孩子已在一出生后就被人抢走了。“但我的父亲和兄弟肯定会阻止她这样做。”
然而,如果说荣誉谋杀是一种隐秘、代表扭曲的爱与亲密的行为,它同样也会作用于公众,在某些街区上演着相似的剧情。荣誉犯罪也许与对女性的性占有相关,但它更重要的意义,还是在于揭示了女性权力的缺失,以及公共话语下的乏力。这在法蒂玛·萨西达的事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她成了一个名人。她爱上了瑞典籍伊朗人帕特里克·林德佐(Patrik Lindesjo)。而她自己则是来自一个已经在瑞典生活了二十年的土耳其库尔德家庭。悲剧起始于她看见自己的父亲拉赫米·萨西达(Rahmi Sahindal)与林德佐一起走在街上。尽管她的父亲表示他们同意这桩婚事,仅存的分歧只是在婚礼费用的分担上,但萨西达还是看出,这件事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他会掐断我的脖子,如果他能抓到我……我知道我已经亲手毁掉了我自己所有家人的生活。”少见的是她居然能早早就看出自己将死于这种价值观念。“没有人会娶我家的女孩子了——她们现在都成了妓女。”个人价值产生了迁移。“他们应当把我切成片,然后放在不同的山顶,等着秃鹫来吃。”在法齐尔的小说里,当主人公在伦敦经历了一夜情之后,她痛苦地想象着自己可能招致的灾难。萨西达被逐出自己的家庭,在瑞典东南的乌普萨拉参与了一项社会福利工作的课程。而她的举动已经让她彻底背离了她所在的社群。根据威坎的分析,基于家庭成员共同的、或多或少的理解和情感分享,驱逐萨西达是除了杀死她之外唯一可以被接受的选择。
萨西达同时以自己介入公共生活的方式与程度令人印象深刻。首先,为了声讨她的父亲和兄弟对她的“死亡威胁”,以及他们在前往乌普萨拉“看望”她时对她进行的侮辱和伤害,她起诉了他们,并最终换来了一份对他们实行五个月监禁的判决。但这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所以在她第一次去警局时,他们都对她的控诉漠不关心。这是很惯常的状况,最典型的例子是住在伦敦的库尔德女孩芭娜兹·马赫莫德(Banaz Mahmod)。2005年,她被自己远道而来的两位家庭成员强暴、毒打,最后掐死。而她的父亲则在旁边观看了全过程。在被发现死在血泊里之前,她曾一度打破窗子想要逃走,并向警察寻求帮助,却反被以“诬告”的名义驳回(“一个说谎的醉鬼”,当时的警方报告里这样写道,事实上她的父亲在虐待她的过程中,确实给她灌了金酒)。而在此之前,她去过警察局六次,希望得到保护,但却统统无果。面对公众舆论的质问,当时经手此案的警官安吉拉·科尔内斯(Angela Cornes)给出的正式回应是“证据不足”,甚至还一度考虑要以“打破窗子”为罪名对女孩进行治安处罚。而在2009年,这位科尔内斯警官竟然还被晋升为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