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底层(第7/18页)
即便女人们生而纯洁,但自打她们降生,便一定会成为被审判的对象。爱莎·欧瓦的另一位受访者穆罕穆德·麦兹拉(Mehmet Mezra)教导他的女儿——他最后还是杀了她——家族的荣誉就在“你的身体里”,但她却无法理解做一个女孩是“耻辱的”这样基本的事实。该怎样理解这自相矛盾的训诫呢?一个人的荣誉是怎样跑到了“耻辱的东西”里面呢?在欧瓦的另一个事例里,一个父亲在女儿出生时砍倒了一棵树(这是表达有关即将到来的危险的一种简单方式)。而在他八个儿子出生时,他给他们每个人都种了一棵树。在《古兰经》里,一个脸色发黑的异教徒因为生了个女儿而感到羞耻,只得把她藏起来:“他应当忍受屈辱留她一命,还是把她埋到土里呢?”欧瓦写道,在今天,“土耳其的村庄里,人们仍然把诞下女孩这件事看成厄运的象征。”
土耳其人有自己的理论来描述这种有关荣誉的风险。"Namusa lefgelmek“意味着其他人关于一个女人的贞洁的流言蜚语,"namusa kirlenmek"是说某个人的贞洁被玷污了,"namusunu temizlemek"则是说男人负有净化的责任。“荣誉”是一种可被玷污和损害的品质,甚至是物品。1999年8月,禁欲者阿卜杜勒·拉迪夫(Abdul Latif Zuhd)曾就一起荣誉谋杀事件在约旦报纸《阿拉伯今日》上撰文道,“在一个女孩的脸被涂满泥巴之后,她的父亲还要怎样照顾她呢?”这意味着荣誉提供给人们一种病症或是强迫,就像是一种必须要承担的家务。一个女人因为结束了她糟糕的婚姻而回到了娘家,紧接着就被家人杀死了,对此欧瓦写道:“扎赫拉(这个女人的名字)是洁净的,她一到家,就把夫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尽到了一个媳妇的本分。然后,她却被以不洁的名义,由于那些她被强加却不得不忍耐的东西遭到‘净化’,失去了生命。”一个鼓励自己的儿子杀死自己女儿的母亲,在女儿死后把家里的墙刷得雪白,来表明自家的荣誉已经被洗刷干净。一个死在整个家族的灾难降临之前的父亲断言,“我的女儿是无比洁净的”(他的话来自于自己儿子的转述。他因为捍卫自己的女儿而被自己的儿子杀害)。
贞操必然是耀眼的。女人的责任不只是让家变得“干净”,而是让整个世界都“闪耀着清白”。她随时都要准备好,由于未来的不名誉,她可能会像污渍一样被抹除。她随时都可能像自己日后遇害时的血迹一样,轻易就会被冲洗干净。在萨西达给瑞典国会的信里,她不遗余力地表达自己对自己家庭的看法:“我的行为必然会招致惩罚,我的罪只有用我的血才能洗刷干净。”英国犯罪检察机关的首席负责人纳齐尔·阿夫扎尔在采访过一个年轻人后表示,他并不相信这样的状况会在阿拉伯新一代年轻人中得到改观。那个年轻人把男人比作金条,把女人比作一条白色的丝绸:“如果金条脏了,还可以擦干净;如果白绸脏了,擦干净它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你只能把它丢掉。”
这样的体系是天衣无缝的,女人无从反抗,更无从逃脱。但就其逻辑性而言,它在自身内部便具有自我颠覆的空间。丧心病狂的强迫手段显示了这种忧虑的阴暗面。萨拉·海利的原则“荣誉就是男人拥有的、女人所代表的东西”和拉康学说中的“阳物权力”(phallic power)异曲同工:有关阳物,“‘她’是没有它的生物,而‘他’不是没有它的生物”。这是反直观的判断,但根据句法学的原则,这条准则所呈现的含义,是由于“没有”,“她”才存在(她是);而同时,“他”所谓的拥有,在核心上其实是一种倒空的存在(他不是)。早在1980年,在《黑夜的另一张脸》(The Hidden Face of Eve)中,纳瓦尔·萨达维(Nawal Sa’dawi)描述了阿拉伯男人(尽管她很乐意把自己的学说推广到所有男人身上)并不能忍受一个聪明的女人,因为“她会看穿男人主宰一切的男子气概并不真实,也不是基本的真理”。荣誉谋杀者是一个跟踪狂,他标记出自己的领地,然后对自己区域内任何他无法信赖的“绯闻”进行监控。而在女性的不名誉事件中,男人的动摇也会随之显露,男女之间深深的纠缠也愈加明显——他的“男子气概”会被她攥在手里。这反倒表现出了男人对女人深深的依赖。这种从属关系挫败了男子气概刚直、自恃的想象,而这恰恰是男人的荣誉基础。在实施行动之前,荣誉谋杀者实际上总是自以为给他的被害人让渡了太多权力。拉玛·阿布巫达写道:“荣誉并不只是女人要保持原样才能活命的东西,同时也是男人着力捍卫,以免在女人面前减少的东西。”在巴勒斯坦的一次法庭审判中,一个男人被赦免了罪行。他杀死了他的姐姐,只因为“她污辱了他的男子气概”。“我们是男人,”阿斯拉姆的《失落情人的地图》中的一个凶手表示,“但她的无视,把我们贬损成了阉人。”通过谋杀可以恢复他们的男性身份,或者就像他们所坚持的,“我们的身份决定了我们的选择。”